软件版权登记又称软件着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 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着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、受让或者承受软件着作权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 软件着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,应当是软件着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。 登记申请 (一)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着作权登记申请表; (二)软件的鉴别材料; (三)相关的证明文件。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。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、后各连续30页组成。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,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。除特定情况外,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,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。 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,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: (一)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; (二)有着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,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; (三)经原软件着作权人许可,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,应当提交原着作权人的许可证明; (四)权利继承人、受让人或者承受人,提交权利继承、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。